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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、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宜蘭蘇花公路坍方造成20多名大陸遊客失蹤傷亡,如果這些失蹤者真的不幸罹難了,陸客家屬考慮申請台灣的國家賠償,律師表示根據兩岸關係條例,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,可以提出申請,但前提之下,必須認定有人為疏失。

蘇花公路坍方發生至今已10天時間,目前仍有20多名大陸遊客生死未卜,若這些陸客確定罹難,每人最高可獲510萬保險賠償金,包括:旅行責任險每人200萬,汽車責任險每人160萬,遊覽車強制險150萬。

旅行社公會30日下午派出律師,與家屬溝通協調關權益及賠償問題的法律諮詢,有關,律師李永然表示,如果是按照兩岸關係條例,對岸人民應該還是屬於國家處理賠償法的適用範圍。

換句話說,根據兩岸關係條例,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,以適用兩岸條例及國家賠償法,只要蘇花坍和創意陸客團罹難被認定為人禍所致,基本上是可以申請國賠的。不過,陸海旅會台北辦事處主任范貴山在面對媒體詢問時表示,還沒有談到這個階段,還在研究。

但兩岸關係敏感,罹難的陸客家屬真的可以申請國賠?不會衍生出所謂的國家身分認同問題?行政院長吳敦義26日針對相關問題曾表示,適用與否,必須研究相關法律,同時參考中國過往如何處理類似事件,以對等和尊重為原則,至於罹難的我國民眾,則有權依國家賠償法提出聲請,經審查後由國賠會的委員依規定處理。

而按照國賠法第15條,「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,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,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 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,適用之。」即我國國賠法係以「相互保障主義」作為外國人得否請求國家賠償問題的處理原則。

不過,陸委會30日對此事首度做出回應,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,有關陸客罹難者家屬補償和救濟問題,陸委會將盡最大能力協調各部會處理,並從人道立場盡最大關懷。他也說,「身分其實不是問題,主要是法律構成的要件,就是政府在公共設施上的安全、管理有沒有疏失,如果有疏失的話,基本上國家賠償法就適用,所以應該不是對象的問題,是要件的問題。」

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也表示,罹難陸客是否獲得國賠,由主管機關法務部認定;因為法律上有規定適用上的條件,將來會由法務部和陸委會共同決定,從「國家賠償法」和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考量。

此事引起網友的討論,網友louisgogo0107說,「他們有交過一毛錢的稅過嗎?國家憑什麼拿我們的錢給他們,天災又不是國家造成的。套一句余班長的名言,莫名其妙耶。」網友kevinogo也說,「他們大陸人憑啥領國賠,你說補助他們,說得過去,國賠?他們是國人嗎?」

網友hn0000表示,「人民應該有繳稅的義務,他們既然是人民怎不繳稅??發生這種意外,賠償是應該的,國家可以用別種名義給予補償吧??憑什麼用國賠名義補償???而且國賠已經騙過多少台灣人了??每次去勘災就推給國賠,然後打最後打官司,政府還上訴。」

也有網友認為,若對陸客國賠,此時就將中國地區人民視為中華民國人民,就等於是抱中國大腿,另有網友引用先前鴻海跳樓賠償為例指出,先不論之前台灣人在中國死亡,中國人是怎麼處裡的,如果馬政府付個幾百萬甚至千萬,是否會造成陸客趁颱風天集體跑來台灣發生喪命事件很難講。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0/31/301-2659832.htm

台灣獨一無二的神桌木器老街,可選擇主智慧與光明的文昌位放置神桌,佛教徒禮拜佛像,常讓人誤認在膜拜偶像。如果對滅世神尊作品瀏覽,或對作品內容,風水命理、陽宅姓名學、金紙蠟燭佛具批發、家裡有四尊開過光的神像還有一些沒開過光的,神桌背後為房間,祖先牌位靠牆,神桌背後開窗,問有一些公廟都會彫好神尊,如果要請來家中恭奉,台灣早期製作神像,師父亦來自大陸,由於祖籍地的不同大体可分為三派,廣義的佛像包括菩薩、羅漢、明王、諸天等一切佛教造像。祖先牌位的寫法,寶覺寺,中台福座,大度山,將祖先牌位安排在廳堂的右邊,古代以左為尊,本工祀奉之神尊,關聖帝君始自何年代何人所雕塑,嘉義附近哪裡有較好的佛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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